导报讯(记者 李方芳 通讯员 王宇征 熊文靓)10月29日上午,厦门本土最后1例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实现清零。与此同时,厦门市中心血站也完成了9位新冠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的采集工作,成功采集恢复期血浆2000ml。
血浆捐献者想二次捐献
10月27日,新冠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捐献者小郑致电中心血站,提出希望第二次捐献恢复期血浆。“听说新冠恢复期血浆间隔14天就可以再次捐献,现在距离上次捐献已经15天了。我想问问能不能再献一次。”
39岁的小郑来自贵州,在同安一家服装公司工作,9月在隔离期间确诊感染新冠病毒。10月12日,小郑从厦大附属翔安医院顺利出院后捐献了恢复期血浆;“住院期间我就按照医生的指导积极治疗,症状很快就消失了。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希望我捐献的血浆能帮助到重症新冠患者。”目前,医务人员正对小郑进行身体状况评估,若符合条件,即可再次捐献新冠康复者恢复期血浆。
本轮9位康复者成功献浆
9月12日疫情发生至今,厦门已有9位新冠康复者成功捐献2000ml恢复期血浆。这些捐献者中,有的此前就是一名无偿献血者,治疗康复后第一时间就报名捐献恢复期血浆;有的是在治疗期间被医护人员的无私奉献感动,下决心自己也要尽一份力帮助有需要的新冠患者……目前,还有数位在隔离酒店进行医疗观察的康复者也表达了想捐献恢复期血浆的意愿。
据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明确指出,对重型、危重型等新冠病例可采用恢复期血浆治疗。本轮福建疫情发生后,厦门定点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收治了多例本市及省内的危重症患者。为保障患者救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福建工作组紧急调拨部分恢复期血浆用于患者救治,目前已先后为多名患者输注4600ml血浆,取得良好疗效。
捐献血浆可享多重荣誉
为鼓励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10月27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捐献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应对疫情指挥部〔2021〕123号)对新冠血浆采集及激励机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多部门合作的恢复期血浆捐献工作方案,并结合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给予多次捐献恢复期血浆、总量达到1000ml的捐献者申领厦门市无偿献血荣誉卡资格,同等享受相关三免优待政策。
而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无偿捐献血浆的新冠肺炎康复者享受无偿献血者待遇,捐献血液200ml,视为捐献一次全血。捐献血浆后发放《献血证》并将献血浆者信息录入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同时颁发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名的《爱心捐献荣誉证书》。
(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