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厦法宣) 在当前毒品犯罪案件中,犯罪网络化特征日益凸显,借助网络平台便捷联系、便捷支付成为毒品犯罪的新手段。近日,厦门中院开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在案件宣判后,厦门中院召开了发布会,对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全市两级法院毒品犯罪审判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相关案例。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厦门市两级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91件、260人,审结219件、36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新收下降15.8%、审结上升4.3%。

  案例1

  1000元购买大麻叶收取邮件时被抓 被判管制十个月

  明知大麻叶属于国内管制毒品,他仍为满足自己吸食需要而去购买。2019年6月25日,被告人王某以1000元人民币的价格通过二手平台App从境外购买大麻叶邮寄至其公寓。同年7月3日,厦门邮局海关对该快件开箱查验后,发现箱内疑似装有2盒大麻叶。当月7日,被告人王某收取上述邮件时被抓获。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管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随案移送白色EMS国际包裹箱一个,及扣押在厦门海关的苹果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借助互联网平台便捷联系、便捷支付成为毒品犯罪的新手段。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是一名爱追求新潮的年轻人,之前就曾吸食过大麻。案发前,其想再次购买大麻吸食,于是在互联网平台上寻找到卖家,在完成付款后,卖家从境外邮寄大麻叶至厦门被海关查获。

  该案中毒品犯罪所有过程均系通过网络完成,简单便捷,隐蔽性极强,很容易蒙混过关,流入消费环节。该案对新形势下毒品犯罪预防治理具有指导意义。

  案例2

  以“冰毒”可减肥为由骗年轻女孩吸毒 被判拘役五个月

  2018年春节前,被告人卢某以吸食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可以减肥等为由,引诱年仅20多岁的女孩许某吸食“冰毒”,并带领许某来到福建省漳州市向一女子购买“冰毒”,后在其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的暂住处内,两次容留并教会许某吸食“冰毒”,致许某吸毒成瘾。2019年5月22日,被告人卢某在厦门市集美区被抓获。法院审理后认定卢某犯引诱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的被告人卢某诱骗许某吸食毒品,致使其染上毒瘾。本案中被害人许某因为年轻,对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由于身体肥胖而感到自卑,轻信卢某吸毒可以减肥的谎言,想通过吸毒达到减肥的目的,结果适得其反染上毒瘾,不但没能解决其肥胖的问题,还让身体受到巨大伤害。该案再次警示我们,远离毒品,绝对不只是一句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