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集法宣)80岁杨奶奶(化名)的儿子去世仅两周,孙子便拿着打印好的《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给她签字,称是为了方便孩子上学落户。这份声明书是否产生放弃遗产的法律效力?近日,集美法院发布一起案件。

  孙子

  为方便孩子落户

  让奶奶放弃继承权

  阿东、阿华是老黄(均为化名)的儿子,杨奶奶为老黄的母亲。2017年8月下旬,老黄因病去世,阿华、阿东、杨奶奶三人均为老黄的遗产合法继承人。同年9月初,阿华、阿东拿出一份事先打印好的《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让杨奶奶签字,理由为阿东的孩子上小学落户,需办理老黄房产的过户手续,相关部门要求提交上述声明书。声明书里写明,杨奶奶自愿无条件放弃对老黄全部遗产的继承权。而签字两天后,杨奶奶却因病住院,经诊断患有高血压病(极高危)、痛风、肾结石等多疾病。出院后,由于名下已无房产,杨奶奶只能一直住在租赁的房屋里。

  在后续近一年的时间里,杨奶奶的儿女们因为大哥老黄的遗产归属问题产生了诸多矛盾和争议。2018年5月9日,阿东、阿华为了确认遗产归属问题,以继承权纠纷为由向集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份声明书有效。同年7月10日,杨奶奶向集美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撤销该份声明书。

  奶奶

  称自己正值低落期

  并未理解声明书内容

  法庭上,杨奶奶说,这份声明书是阿华、阿东事先写好的,没有给她充分时间考虑,且签字时间是在儿子老黄去世不久时,自己正值情绪低落,身患多种疾病。另外,签署地点在阿华、阿东两人家中,没有人将声明书内容逐字逐句地念给她听,当时现场也没有老花镜供她认真阅读。她并未真正理解声明书的内容及签署该声明书将会带来的后果,因此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署上述声明书,有权申请撤销上述声明书。

  孙子阿华、阿东则认为,杨奶奶虽患慢性病但神志清楚、精神正常,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在签字时处于危困状态或是缺乏判断能力,并且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奶奶是高中学历,对声明书的内容也有足够的判断能力。”阿东、阿华表示,杨奶奶放弃继承遗产的行为并未导致其生活困难。因此,杨奶奶签署上述声明书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

  法院

  认为签署声明书行为

  显失公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奶奶主张撤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符合继承法司法解释关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特别规定。杨奶奶签署声明书是为了配合阿东办理小孩落户的手续,真实意思并非放弃对老黄全部遗产的继承,且签字时现场并无他人提供意见或提示风险,故杨奶奶对签署《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此外,杨奶奶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又处于老年丧子的悲痛时刻。阿华及阿东作为放弃继承的受益方,在无证据表明二人有明确向杨奶奶提示签订声明的后果及二人的真实目的的情况下,让杨奶奶在两人事先制作的放弃所有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上签名,对于杨奶奶显失公平。故依法可撤销该《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综上,集美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两孙子不服提起上诉,厦门中院维持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声明书的签署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如何认定《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该案承办法官表示,该案件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自身的特点。涉及老年人的案件一般有老年人诉讼能力偏弱、涉及家庭成员矛盾复杂等特点。本案中,杨奶奶年逾八十,虽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客观上确实存在认识、判断能力下降的问题,且身患多种疾病,在处置遗产继承的重大权益时,仅有阿华、阿东在场,并无其他亲属或者专业人士在场告知后果、提供意见或提示风险,明显对杨奶奶不利。杨奶奶签署声明书只是为了配合孩子落户,并非放弃遗产继承,因此该份声明书的内容并非杨奶奶的真实意思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该份《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签署违背公序良俗。儿子老黄去世仅两周,杨奶奶丧子之痛未愈,亲孙子阿华、阿东便劝说年老多病的杨奶奶放弃对老黄全部遗产的继承,这样的做法违背了善良风俗。    

  此外,作为长子的老黄本是杨奶奶养老的依靠,老黄去世后使得杨奶奶失去了重要的养老来源,阿华、阿东从未提出任何关于养老的承诺,劝说放弃遗产的行为无疑使杨奶奶养老生活雪上加霜,损害了杨奶奶作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