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点的外卖里放蟑螂、苍蝇、虫子,这到底是什么操作?

  “我发现这样做不仅吃饭不用钱,还能赚钱。”近日,在安溪法院庭审上,“00后”陈某道出的话,让人大跌眼镜。

  最终,他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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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18日,陈某通过外卖平台,花22.8元点了一份酸菜鱼后,将事先准备好的虫子放进酸菜鱼,以食品安全为由投诉外卖平台、食品监督部门。虽然向商家索赔1000元遭拒,但陈某依然获得外卖公司退款22.8元及200元现金券。

  “第一次获得退款及代金券后,我发现这样做不仅吃饭不用钱,还能赚钱。”去年12月25日,尝到甜头的陈某,在某冒菜店点了一份88.5元的外卖,放进蟑螂后,以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为由索赔。冒菜店老板黄某为息事宁人,通过手机转账退还菜金,还10倍赔偿给陈某。

  6天后,陈某直接来到冒菜店,在店内点完餐后放进蟑螂,获得退款及赔偿款共510元。

  今年1月8日,陈某再次点该冒菜店的外卖,故技重施时被黄某发现。黄某拒绝请求并报警,2天后,陈某在家中落网。经查,他还4次敲诈其他商家获得赔偿。

  6月3日,安溪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该案。庭上,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提交的证据均无异议,自愿表示认罪认罚。

  经查,陈某共作案8起,涉案数额共计1950.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