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规模超200亩!仓山区发布一份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和一份征收土地公告,涉及住宅、学校、公园、商务设施……

  南台岛西南片区2土地征收

  近日,仓山区政府发布《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西南片区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公示》。

  本方案涉及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的长埕村、横龙村、中截村,共计1个镇3个行政村。范围为东至规划路,北至东岭路,西至福湾路,南至台山小区。根据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总规模13.6582公顷(约204亩)。

  本片区成片开发主要目的为旧屋区、旧厂房提升改造,是福州市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项目。

  本方案范围内,规划主要用途为公园绿地、教育用地、 城镇道路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等。其中,公园绿地、教育、城镇道路等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6.8177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 49.92%,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 40% 的规定。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面积约9.1092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年~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西南片区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限: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3日。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城门镇白云村土地征收

  据榕(仓)土征告〔2021〕5号征收土地公告,此前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福州市2021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21〕931号),批准征收城门镇白云村集体土地0.3611公顷。均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以上土地按规划用途商务设施用地使用,用于三角埕路南侧、白云新村东侧出让地块项目建设。

  自《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仓征启公告〔2021〕6号)公告之日2021年3月1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可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本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相关内容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