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郑乐和)为提高油条的卖相和口感,店主违法添加“明矾”,致使油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6月4日,49岁的谢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芗城公安分局东铺头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市区青年路某小吃店售卖的油条进行抽样检测,发现油条中铝残留量不符合要求。接到转办线索后,芗城公安分局东铺头派出所立案展开侦查。经审讯,店主谢某对自己在油条制作中违法添加明矾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谢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点评:长期食用铝残留量超标的食品,会对大脑产生危害,还会出现骨质疏松、贫血等方面的疾病。“明矾”即十二水硫酸铝钾,又称白矾、钾矾、钾铝矾、钾明矾,是含有结晶水的硫酸钾和硫酸铝的复盐。广大经营户要守法经营,大家如果在生活中发现商家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