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詹文)P2P网络借贷频频爆雷,逾期平台非法卷款跑路现象时有发生。一直高度关注该问题的全国人大代表、厦大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潘越,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要多手段健全“事前有准入、事中有预警、事后有执法”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近年来,针对互联网金融起步阶段出现的乱象,国家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不断出重拳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监管整治。不过,潘越在调研中发现,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贷后管理和用户偿债能力面临挑战,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潘越建议,以金融科技创新成果助力互联网金融发展,试用央行数字货币进行平台交易,利用可追溯功能监控资金去向,降低事中监督成本与事后追缴及审判难度。潘越认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最大的特征是基于互联网技术进行跨区域经营,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客观上导致事中资金监管难度大,事后赃款追缴成本高的问题。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国家法定货币,既通过密码学算法保证数字货币用户安全,又使用技术手段建立可控匿名机制,具有可追踪的功能。目前央行数字货币进入试行阶段,已在小范围内落地,建议进一步将互联网金融市场作为央行数字货币的试点领域之一。

  潘越调研发现,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多数涉案金额高、范围广,调查取证难度很大。近年各地经侦在侦办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时,出现警力不足、经费不够的问题,常常需要从其他地方抽调警力作为支援。建议适当增加、科学配置办案警力,同时充分发挥奖励机制的作用,提高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的侦办效率。

  【观点】

  建设信息预警平台

  加强投资风险提示

  潘越建议,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强制互联网金融平台备案,加强投资风险提示,建设信息预警平台,“司法机关只能承担后端处理,法院裁决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互联网金融存在的诸多问题。当司法机关开始介入时,实际上经济损失已然发生。因此,防范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关键,仍然是在事前环节铲除犯罪行为孳生的土壤。”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