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福建省总工会在福州举办《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暨庆祝第115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来自福州市不同行业的女劳模、女职工、企业和工会代表以及特邀嘉宾15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通过视频短片形式对《条例》实施5周年进行总结与回顾,展示了五年来福建省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邀请女劳模、女职工、企业和工会代表发言,从不同角度分享了宣传贯彻《条例》体会;邀请省检察院、省法院和省人社厅相关业务处室同志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案例进行分享与点评;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女职工献上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展现了新时代女性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柳公立代表省总工会致辞,强调《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自2020年5月1日实施以来,企业履行女职工保护责任的意识显著增强,女性职业发展通道持续拓宽,健康权益得到更有力保障,劳动环境更加平等和谐,助力女性更好平衡家庭与工作矛盾、实现从家庭地位到社会地位的全面提升,女性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更加彰显。五年来,全省各级工会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工会与政府、法院、检察院“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落实“一函两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有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她希望全省广大女职工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会同社会各界共同推动妇女事业特别是女职工权益保护再上新台阶,在建设新福建的伟大征程中书写巾帼华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