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还需自身硬,安溪县检察院持续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出台28条监督管理举措,筑起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墙”;全面推行“部门主要职责和个人岗位说明书制度”落实,有效提振队伍精神,提升工作质效;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实行使用新媒体备案登记制度;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细落实,从而做实“严管就是厚爱”,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吴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