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之一,承担着审查逮捕、起诉、诉讼监督等重要职责。“千锤百炼出真知”,一名优秀刑事检察人的成长,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自身的勤勉奋斗,而“听庭评议”就是检察机关切实提升刑事检察队伍出庭水平和履职能力的一项人才培养长效机制。通过“听庭评议”,一起给检察官评分,以评议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倒逼检察官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

  7月26日,福州市检察院就闽清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玩忽职守案组织了一场听庭评议活动,福州市各县(区)检察院14名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参加活动。闽清县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林坛典、检察官助理林瑶瑶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来看看他们在庭审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表现吧!

  第一步 诉前审查

  在接到李某玩忽职守案案件线索后,检察官针对该案迅速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并通过审查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方式,综合考量全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具体情况,结合案件管辖、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并作出准确认定后,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提起公诉。

  第二步 庭前准备

  庭审开始前,检察官对于该案再次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剖析,围绕指控事实,结合证据关联性、合法性等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的疑点、难点,准备充分的出庭预案,并对需要当庭展示的关键性证据进行进一步梳理整合,确保办理案件“无死角”,庭审指控“无纰漏”。

  第三步 庭审指控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围绕该案犯罪事实、情节,锁定关键证据,紧扣指控要点,有力陈述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与量刑情节,与辩护人展开激烈辩论。

  庭后总结

  庭审结束后,评议小组随即在闽清县检察院开展评议座谈会。

  跟庭评议人员围绕法律文书制作、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突发情况应对等多方面对于本次庭审中检察官的表现开展点评,指出存在问题,总结提升经验。

  福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陈玮: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是省、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其目的是以评议为抓手,提高检察官出庭应对能力,促进文书制作规范化、出庭行为规范化。

  闽清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的不仅要在法庭上对犯罪作出有力指控,更要做好、做足、做细案件审查、罪名定性、文书制作等大量庭前准备工作,而通过听庭评议活动,能够达到总结经验、检视不足和共谋进步的目的,为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能明确了方向。

  下一步,闽清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庭审观摩和评议活动,通过评议找差距、补不足,切实提高公诉案件的办理质效,不断提升公诉人的出庭能力和水平。(蔡小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