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樟溪是闽江下游的最大支流,发源于戴云山脉,自西而东贯穿永泰,常年水量充沛、因沿岸工业污染少,水质清澈,被确定为福州第三饮用水源地。目前,位于大樟溪塘前段的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一闸三线”)已正式下闸蓄水,开始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及福州、福清、长乐等地供水。该项目是支撑“大福州”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水源配置工程,因此,大樟溪水质安全尤为重要。

  永泰县检察院积极融入大局,立足生态检察、公益诉讼等办案职能,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与成员单位衔接互动、推出系列举措,携手共保水质提升,被列为福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二十项特色项目之一。

  “万人亿鱼”增殖放流

  6月1日上午,该院参与由市海洋与渔业局主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承办、县融媒体中心和赤锡乡政府协办的福州市“万人亿鱼”增殖放流永泰县专场活动,池文瑾副检察长带队与各单位一起,组织干部群众500余人在赤锡水库荷溪段投放各类鱼苗53万余尾,其中草鱼约6.25万尾、鳙鱼1575687尾、鲢鱼298133尾。

  鱼苗们欢快地投入大樟溪的怀抱,奏响了永泰县2022年渔业增殖放流工作的序章。增殖放流作为恢复自然水域生物资源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对维护水域渔业资源稳定,修复水域种群结构,改善水域生态有着重要作用。

  “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

  6月2日,永泰县检察院与县法院、生态环境局、县环保协会、樟城镇登高社区联合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各参加单位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通过展出展板、发放宣传册、宣传广告扇等形式为活动现场的群众提供生态保护法治宣传,内容融合了“绿色民法典”及“共同保护母亲河-大樟溪”两大特色主题,深受现场民众的欢迎,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大樟溪流域水质抽检”执法活动

  6月2日,永泰县检察院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大樟溪流域水质抽检”执法活动,选点大樟溪赤锡桥下采样点取样检测,经现场检测,所取样本PH、溶解氧等数据均为在正常范围,水样将由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带回实验室作进一步分析,以获取更详尽的参考数据。

  取样后,联合执法各单位登船巡河,对溪边钓鱼群众进行违法捕捞、禁止垃圾入河等环保知识宣传,永泰县检察院对执法过程全程监督,放飞无人机跟拍取证。

  引入“惩罚性赔偿”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

  该院注重寓办案监督于服务之中,依法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今年3月,永泰县检察院就发生在大樟溪沿岸的某破坏林地案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针对该案当事人长期持续挖山取土,严重破坏森林植被,可能造成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形,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民双重法律责任的同时,首次适用《民法典》关于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加重求偿。

  日前,永泰县法院公开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李某某三人被判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承担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以及2万至10余万元不等罚金的刑事责任,同时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含生态修复费用、矿产资源损失价值、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惩罚性赔偿等约27万元。

  福州市将大樟溪定为第三饮用水源地,2022年以来干流水质在大部分时段持续达到地表水II类以上标准。下一步,永泰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平台,内引外联,主动作为,依法监督,力求实效,为保护更加美丽、更加洁净、更可持续的大樟溪而接续发力,参与共建福州现代化国际都市“后花园”!

  (通讯员: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