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近日,省征兵办会同省卫健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国资委和省军区政工局等军地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若干措施》,对激励高级工和预备技师应征入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考、创业扶持等作出明确和规范。

  激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员工,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所在单位为其保留工作岗位,退役后3个月内回原单位复工复职,服役年限计入本人工龄。鼓励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入伍服兵役期间暂缓履行协议,退役后继续履行协议,服义务兵役的时间计算为工龄,不计入服务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经部队批准选取为士官或提升为军官的,免除其履行协议的义务,不作违约处理。其他定向类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可参照此条执行。

  鼓励高级工和预备技师应征入伍。高级工和预备技师、职业院校毕业生员工,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所在单位为其保留工作岗位,退役后3个月内回原单位复工复职,服役年限计入本人工龄。同时,高级工和预备技师参军入伍,可参照大学毕业生入伍享受相关优待。

  拓宽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考渠道。省军区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时,设置一定比例招考岗位,优先录用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士兵。服役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依据军队有关政策给予加分优待。

  扶持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退役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可按程序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