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福建省医保局获悉,2022年福建城乡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据了解,今后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统一规定如下:

  正常缴费期缴费内缴费不设医保等待期,分为两个阶段,享受待遇时间有差别。

  每年9月1日至年底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医保待遇期当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正常缴费期后,参保补缴保费设置60天医保等待期,分为两个阶段,缴费标准有差别。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每年7月1日至10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加上财政补助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