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开展18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登记的通知

  各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各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部属驻厦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整体部署,即日起,我市启动 18 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对有意愿接种疫苗的适龄市民开展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此次登记对象包括全市 18—59 周岁人群、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 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等。

  二、 市民进行疫苗接种登记时,采用扫码登记。全市采用统一“新冠病毒疫情接种登记二维码” 登记(见附件一),市民可打开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登记。

  三、 接种登记过程中应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市民在经医生现场评估后,可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具体疫苗接种时间、地点由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安排。

  四、 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 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推进目标人群的接种。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人员摸排登记;各区负责组织街镇、村居、网格员等对辖区目标人群进行摸排登记。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登记二维码:

  附件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

  (来源:业翔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