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个通过设计、传播木马病毒盗刷他人手机的犯罪团伙经二审宣判。林某军等7名犯罪团伙主要成员获刑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至10年不等,并处罚金19万元至8万元不等;剩余3名参与者中1人获刑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2人获刑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3年6个月,均并处罚金2万元。

  该犯罪团伙先是雇请他人制作含有木马病毒的插件,并将该插件植入一些手机app软件中,后通过在网络上提供链接或者在微信群里推广等方式,供他人手机下载安装,从而非法控制他人手机,进而直接转出他人微信、支付宝、网银中的资金,或者购买游戏点卡、Q币、手机充值卡后转卖变现。

  检察官提醒:短信链接勿乱点,“木马”植入高风险!不法分子利用手机“木马”病毒实施盗窃的案例屡见不鲜,我们应时刻警惕,加强个人防范。一是切勿点击不可信的或者非法的网址链接;二是切勿扫描无法确认安全性的二维码;三是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下载安装手机app软件。一旦发现自己的手机中了“木马”病毒,首先拨打相关客服电话冻结资金账户,防止损失扩大,随后应立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最后将手机恢复为出厂状态,并寻求专业人员对手机进行检测。(杨艺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