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人大代表建议 榕公安加大宣传倡导骑电动车戴头盔

  福州力争今年底骑手头盔佩戴率超70%

  福州新闻网5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公安部交管局上月印发《关于印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一时间,电动车安全头盔热销。而倡导骑电动车戴头盔正好也是市人大代表所关注的,5月20日市公安局就相关代表建议作出答复:将积极宣传骑电动车戴头盔重要性,力争到今年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70%以上。

  今年初的市人代会上,陈能华等3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出行戴头盔的建议》。代表们说,随着电动车使用率不断提高,由于未戴安全头盔,骑乘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我们在街头发现,三分之二的骑手没戴安全头盔。有的嫌麻烦,有的人觉得戴了会乱了发型。”代表们建议,相关部门要通过立法将骑车须戴头盔写入其中,还要加强相关宣传力度,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对销售头盔的经营者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上市。

  据市公安局介绍,他们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工作,积极主动提出电动自行车骑手出行佩戴安全头盔的立法建议,努力为实现常态长效治理提供法律依据。

  在加大宣传方面,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印制了‘安全出行宣传’传单,明确指出‘佩戴头盔可以降低79%的严重脑部损伤风险’。依托微信公众号平台,持续创作推送《骑电动自行车,这件装备必须要戴》《第一次没戴头盔,轻伤!第二次还不戴,重伤昏迷!!》等推文,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接下来,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传中,以及电动车换牌点服务和日常执法时,还要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骑行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力度。力争到2020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就安全头盔质量监管作了回应。他们表示,将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头盔批发市场、集中销售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无生产厂家、无标签标识产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企业约谈检查力度,强化企业自律自管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