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据福建高院官方微信消息,4月28日,古田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开设赌场案,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这是福建省宣判的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开设赌场案。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29日间,林某某在古田县城西街道六一四路其经营的某农药店内组织数十人以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11000元。林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仍聚众赌博致多人因聚集交叉感染新冠肺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20年2月28日,林某某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并退出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活动,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林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顾防控大局,仍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致多人因聚集交叉感染新冠病毒,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有自首、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