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吕嘉捷)3月1日起,公安部试点实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16个城市第一批试点。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厦门未在首批试点城市内,目前也尚未接到相关通知,但预计今后也会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办理车辆登记、检验业务时,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主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实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后,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