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冰冰、陈剑锋

  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四举措”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量,高效办理醉驾案件,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成立专案组,类案提质增效。该院安排专人专门对此类案件集中办理,不断积累危险驾驶在具体执行中的处理经验,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准确合理认定危险驾驶罪,不断提高此类案件的办理效率。

  二是严格区分犯罪,精准认定罪名。危险驾驶罪作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其与交通肇事罪在此罪彼罪之间容易混淆。该院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尤其注重醉酒驾驶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准确把握此罪彼罪的区分,严防错案发生,有效打击犯罪。

  三是促进矛盾化解,传播法治思想。对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积极促进当事人和解,不断提高案件处理能力,积极促进双方矛盾化解,并对一些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拟作不起诉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阐释司法理念,传播法治精神。

  四是加强侦查监督,督促规范执法。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等方式,建议公安机关加快对醉驾案件的办理速度,并督促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效,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