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福建2月8日电(记者 王梅娟 通讯员 郑素描 陈娴)2月1日凌晨,同安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同安某处院子内(禁止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祥平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取现场监控发现系黄某炤组织陈某明、吕某婷、徐某在院内(禁止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图片来源:厦门同安警方微信公众号

  经调查,黄某炤与其他3人酒后一时兴起,想要用燃放烟花庆祝跨年,遂向他人购买了七个大中华牌礼炮送到院内(禁止燃放区)一起燃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

  同安公安分局提醒,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规定地点燃放,否则将面临个人一次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或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单位一次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厦门同安警方微信公众号

  同安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环城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凤岗路以北、凤祥西路以东、凤祥路以北、岗头北路以东、银湖西路以北、华诚三路以东、芸溪路以南、环城北路以南的城区;同集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滨海西大道以西、二环南路以北的城区;环城北路北侧200米内;环城北路北侧沿线的碧岳社区居委会的五甲,东山社区居委会的北门、社坛,朝元社区居委会的西池、张厝、洋坂、田厝等社区和城北新村。来源:中宏网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