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2月2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李泳锋)近日,被告人王某因买卖中华鲎被石狮法院生态庭以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系泉州市首起买卖中华鲎被判处刑罚的案件。

  经查,王某在石狮经营一家海鲜店,并于今年4月陆续购买中华鲎20余只饲养在其经营的海鲜店水池中,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审理,石狮市人民法院认为,王某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鲎,其行为已经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决生效后,查获的中华鲎已由石狮公安局依法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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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鲎(学名:Tachypleus tridentatus):体长可达60厘米,体重3-5千克。生活在浅海沙质海底。主要是肉食性动物,取食环节动物和软体动物等,有时也取食海底藻类。中华鲎生长周期很长,需要近13年才能完成繁殖。鲎的血液因含有铜离子显示蓝色。中华鲎血液为蓝色。

  鲎是一种古老的生物,早在3亿多年前的泥盆纪就生活在地球上,始终保持其形态,堪称海洋里的远古遗民,它与三叶虫是同一个期纪的动物。在原始鱼类刚刚问世、恐龙尚未崛起之时,鲎就是距今3.95-3.45亿年前泥盆纪(一说2.25亿年前的二叠纪)繁盛的海洋居民了。虽经数亿年的沧桑之变,但该物种依然如故,变化甚微。因此有“生物活化石”之称。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