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安定有序,10月12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就贯彻落实“湖里12条”,深化司法服务保障提出十条意见。

  01.推进涉疫案件线上办理

  充分运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全在线诉讼”平台等线上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在线办理立案、调解、庭审等诉讼事项,减轻涉疫案件当事人讼累。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大电子送达、电子公告、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为涉疫案件当事人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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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引导涉疫纠纷多元化解

  开辟涉疫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做好案件标识,优先立案、送达、审理、执行。加强与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实现诉前、诉中调解全覆盖。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作用,前移纠纷化解关口,积极引导受疫情影响企业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拓宽司法确认适用范围,降低纠纷化解成本。

  03.加快涉疫案件审理节奏

  依托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对涉疫案件审理“当简则简”,加快审理节奏,强化法官释明、告知义务,坚持简化程序、不减损权利,有效降低涉疫企业诉讼成本。

  04.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

  对疫情防控期间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妨害公务、制假售假、散布谣言等案件依法快速审理、从严打击、精准判决。对“职业放贷人”趁虚而入实施高利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大数据核查力度,一经发现,立即移送公安机关。

  05.审慎审理涉疫涉企纠纷

  紧密跟踪市、区相继出台助力企业纾困减负增产措施,对于因疫情引发的涉企纠纷、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等依法准确认定和适用“不可抗力”情形,严格把握诉讼时效期间认定,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裁判;依法为符合条件的涉疫情危困企业缓、减、免交诉讼费,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06.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完善与人社部门、劳动仲裁院的裁审衔接,力求通过庭前调解解决劳动争议,避免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同舟共济,为“支持企业用工”提供司法保障。

  07.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适当降低涉疫情企业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金数额,或引导申请人选择保全保险、不动产担保等灵活形式,尽量降低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及时解除相关限制,对受疫情影响暂不具备履行能力的企业,一般不采取失信惩戒或限制消费措施;加大执行案款发放工作力度,全面推行“一案一账户”系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确保案款发放公开透明、及时高效。

  08.建立涉疫风险预警处置机制

  加强府院联动,针对疫情后可能高发的劳动、租赁、金融、借贷、合同等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摸排研判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制约因素,及时发出风险预警,对疫情因素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涉重点项目纠纷等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及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范围。

  09.开展“司法助企”走访活动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主动对接辖区企业及纠纷高发领域行业协会,构建问题互通、工作互联的交流平台,向辖区内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宣讲,针对共性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围绕企业诉求开展法律指导,封堵企业经营管理漏洞,最大限度减少纠纷发生。

  10.加强调研宣传延伸司法服务

  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复工复产政策研究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总结涉疫案件办理经验,强化类案指引,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裁量权;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开展涉疫案例宣传,积极发布司法助企信息,适时发布保障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湖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