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网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佘峥)厦门中小学该如何实施手机管理?市教育局昨天下发通知:原则上学生不准将手机带入校园,老师不得布置手机作业。

  市教育局昨天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严格手机管理的同时也留有余地——确有需要带手机的,可申请。此外,要求学校要增设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应急联络。

  这是在教育部要求各地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背景下出台的。市教育局说,手机等电子产品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教师与学生、家长等方面的沟通联系,但随着手机功能越来越丰富,出现了学生过度使用手机而导致视力下降、与家长关系紧张等问题,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市教育局还要求学校要根据市局通知,“因校制宜研制切实可行的校内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总的来说,厦门版的中小学手机管理规定体现“宽严并济”。

  关于手机管理

  确有需求者 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

  《通知》说,厦门明确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的条件,即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申请流程由各学校具体规定;有寄宿学生的学校应制定学生手机在生活区的使用管理办法。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明确手机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离校领取方式等,例如要合理设置校内统一集中保管学生手机的必要设施设备,并加强管理,避免发生手机丢失、损坏和泄露学生信息等问题。

  学校要增设电话 方便应急联络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通过增设校内电话、班主任热线、生管热线等方式,为家校沟通提供必要的通信条件,保证家校应急联络。

  市教育局还特别指出,学校设置的家校便捷联系方式和办法应广泛告知师生和家长。与此同时,要加强校园内互联网信息公共阅览设备建设,充分开放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方便学生上网查阅资料、了解时政等信息,全方位减少学生对使用手机的依赖。

  违规者,学校可以惩戒

  《通知》明确对违规学生的惩戒办法,即学校要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制定校规校纪,对学生校内违规使用手机等情形的惩戒做出明确规定。

  关于手机作业

  老师不能布置手机作业 要纳入考核内容

  《通知》明确,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各学校应对教师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等做出规定。 《通知》说,学校将加强家校联系、不得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等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开展考核评价。

  当然,家长也不能袖手旁观,《通知》说,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途径,教育引导家长认识到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从而和学校齐力,最大限度减少电子设备对学生身心健康带来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