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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娇轩) 外表崭新、性能稳定的小车,被交警拦下检查竟已是报废车辆?2月22日临近18时,湖里交警大队江头中队民警接到勤务指令,拦查一部牌号为川AZ2XXX黑色奥迪轿车,该车超3个年检周期未进行检验,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已是一辆报废车。

  当日,民警郑凌云、李煌炜在吕岭路江头西路路口执勤时,拦查一部川AZ2XXX黑色轿车,该车被拦下后,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的登记时间为2011年,而年检记录仅仅截止到2017年5月,而后就再无年检记录。

  “你这辆车已经报废了。”民警询问一脸错愕的驾驶人刘某为何没有对车辆进行年检,刘某交代,该车是从朋友那儿借来的车辆,自己对车辆的年检情况并不知情。郑凌云告诉刘某,已登记的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刘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1500元,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吊销、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的处罚。

  [提醒]

  有些心大的驾驶人认为车辆年检不重要,任由车辆长期处于逾期未年检的状态,可是忽略这件事,很可能会让你的爱车无法正常上路。根据相关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请广大司机遵守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机动车的检验周期及时申办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