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脚步日益临近,

  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多地发布最新通知!

  鼓励弹性休假,倡议就地过节。

  详情如下——

  省总工会推出措施,鼓励外省籍职工留闽过年

  今年春节怎么过?记者1月5日从省总工会获悉,为确保全省广大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新春佳节,全省各级工会迅速行动,靠前服务,推出“八个一”措施,用暖心行动鼓励引导外省籍职工留闽过年。

  对留闽过年的外籍职工提供更多便利

  省总工会向全省广大职工发出倡议书,倡导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职工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尽量留在工作地过年,非必要不离开。鼓励地方工会延长平安返闽交通费用报销时间,引导职工留闽过年。

  同时,地方工会指导基层工会与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根据实际生产生活情况,实行错峰休假、弹性休假、就地休假、灵活工作时间等方式,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和加班费,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因留闽过节发生的实际困难。

  各级工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走访慰问活动,对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外省籍职工,特别是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活相对困难的外省籍职工家庭,开展送年货、送礼包等系列慰问活动。主动搭建平台,充分发动当地企业向留闽过年的外省籍职工提供便利服务,为当地农特产品、经销商、外省籍职工、物流公司等提供线上线下对接,对留闽过年的外省籍职工置办年货提供优惠服务。        

  送年夜饭上一线 组周边游赏美景

  鼓励各级工会采取送年夜饭物资进一线形式,由用人单位在职工食堂举办“共享年夜饭”活动。对除夕夜坚守岗位的环卫工人、医护工作者、公安民警、公交车司机等一线职工,及时送上暖心年夜盒饭。有条件的地方工会可组织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环卫工人、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服务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等“九大群体”一线外省籍职工代表共享年夜饭。

  各级工会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向职工公布本辖区的景区景点和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组织留闽过年的外省籍职工及家属在务工地周边开展一日游、古城游、乡村游等当地游。各级工会通过工会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引导职工掌握心理调节的方式方法,增强自我调适和保健能力。主动为留闽过年的外省籍职工提供义诊、义检、义剪、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宣导等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为留闽过年的外省籍职工开放内部运动健身场所、赠送“健身大礼包”等。

  另外,各级工会充分发挥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学校等工会服务职工主阵地的作用,利用工会微信公众号、“职工云学堂”等“互联网+”普惠平台,以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鼓励开展小型、分散、多样、灵活的文艺演出,进一步丰富留闽过年的外省籍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明

  三明市人社局最新通知:

  鼓励弹性休假

  倡导非必要不离明

  留明过节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三明市人社局发出《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鼓励弹性休假,倡导非必要不离明,就地过节。

  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

  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用人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统筹安排“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和职工休息休假工作,严把人员入口关、个人防护关、生活保障关和现场管理关,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落实落细“两节”期间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农民工工资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鼓励推行弹性休假

  倡导非必要不离明、非必要不出境。鼓励用人单位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尽量在明过节休假,减少“两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全市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带头在明过节。

  三、做好人文关怀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入企业和基层慰问外来务工人员、做好“两节”期间慰问就业困难人员等走访慰问工作;协同各级工会和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对“两节”期间坚守岗位奋战一线的职工和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积极协调保障职工节日物质生活,及时兑现落实我市连续生产企业的奖补政策。各用人单位要强化返乡和留明过年的职工生活保障,让留明过节职工感受到企业“家”的温馨。

  四、强化职工权益保障

  各用人单位要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认真执行职工工资福利保障政策,落实节日期间劳动报酬规定(见附件1),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见附件2),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大节前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及频次,狠抓工资拖欠源头预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确保“两节”期间工人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欠薪举报电话

  1。三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地址:三明市“两馆一宫”后区一楼

  电话:12333、0598-7506743

  2。梅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政府后门老年大学一楼

  电话:12333、0598- 8957665

  3。三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青年路39-2

  电话:12333、0598-8337144

  4。永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永安市政府附属楼1号楼一楼

  电话:12333、0598-365060

  5。明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明溪县东方军路166号一楼

  电话:12333、0598-2861060

  6。清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29-24建材城一楼

  电话:12333、0598-8703823

  7。宁化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宁化县高堑村东大路13号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一楼

  电话:12333、0598-6824339

  8。将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社保大厦四楼

  电话:12333、0598-2267561

  9。泰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10号二楼

  电话:12333、0598-7868807

  10。建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青山南路7号 劳动大楼一楼

  电话:12333、0598-3959882

  11。尤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3号 劳动大楼三层

  电话:12333、0598-6306656

  12。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沙县凤岗长泰南路18号公园一号3号楼二层

  电话:12333、0598-5840656

  13。大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八楼)

  电话:12333、0598-7227799

  泉州

  泉州市总工会

  鼓励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节

  将向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企业职工

  发放“八大礼包”

  2020年12月31日,泉州市总工会确定,2021年“两节”期间,将开展“2021我在泉州过大年”企业职工欢乐新春活动,为留泉过年的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八大礼包”,让职工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

  年终岁首,人员流动日趋频繁。鉴于当前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泉州市鼓励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节。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正月十七),市总工会将向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企业职工发放“八大礼包”。同时,将组织工会干部、工会志愿者深入基层,走访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岗位、苦脏累险等行业一线劳动者,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积极倡导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一线劳动者的浓厚氛围。

  “八大礼包”具体内容为:

  “一封关爱信”,即2021年1月上旬,向全市职工、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送上新年祝福和美好期盼,倡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留泉过年外来务工人员,倡导各用人单位尽心尽力举办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安心扎根泉州、建设奉献泉州。

  “娘家发红包”,2021年2月11日至17日(除夕—正月初六)留泉过年的外来务工工会会员,凭身份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闽政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向所在工会组织申领每人200元标准的新年红包。

  “同享年货节”,各县级工会将牵头各举办一场留泉过年职工会员年货节活动,让留泉过年职工现场采购,工会提供免费邮寄年货回老家的服务。

  “一日游泉州”,各县级工会组织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工会组织留泉员工开展泉州一日游、古城游、乡村游,并协调有关部门向职工公布各自辖区内的“免费游”景区景点。留泉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凭工会会员证,可携家人在2021年春节期间游览泉州境内“免费游”景区景点。

  “共聚团圆宴”,各县级工会牵头各举办一场欢庆温暖的迎春团圆宴,组织辖区内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职工劳模、技术能手、金牌工人、优秀员工代表及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环卫工人、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服务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等“九大群体”一线务工人员代表共进团圆宴,同时倡导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举办“同吃团圆饭”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及“新泉州人”认同感、归属感。

  “暖心年夜饭”,市总工会为除夕夜坚守岗位的环卫一线路面保洁工及运输工、维修工、填埋处理工、操作工送除夕盒饭。

  “包场看电影”,由企业工会申报,县级工会分批次组织安排企业职工包场免费观看影片,对偏远地区的职工组织电影小分队进园区、进企业放映。

  “文娱闹新春”,各地工人文化宫开展文化娱乐、文艺演出、游园活动进企业活动等,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工人阶级团队协作精神。

  莆田

  莆田市人社局最新通知:

  鼓励弹性休假,

  倡导留莆过年!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结合莆田市实际,1月4日莆田市人社局发出《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各用人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由于国内冬季疫情防控面临新态势,防控工作依然严峻复杂,同时元旦、春节期间是人员流动、聚集的高峰期,做好疫情防控是当务之急。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统筹安排“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和职工休息休假工作,坚决守住疫情传播防线,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全力推进稳生产、稳就业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有效排查和化解劳动纠纷矛盾,确保全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稳定。

  二、鼓励推行弹性休假。“两节”期间,鼓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尽量在莆过节休假,减少“两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莆、非必要不出境;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带头在莆欢度新春佳节。

  三、做好人文关怀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协同各级工会和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对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好“两节”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两节”期间坚守岗位、奋战一线和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干部职工,切实予以人文关怀,兑现落实我市连续生产企业的奖补政策,提高企业和职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用人单位要强化返乡和留莆过年的职工生活保障,让留莆过节职工感受到企业“家”的温馨。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协同工会组织,组织走访慰问重点工程、防疫物品生产、城市生活保障及各行各业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落实落细。

  四、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各用人单位应认真执行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的政策法规(见附件),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春节期间加班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各级人社部门应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设立窗口、信件、开通12333人社热线、莆田人社官网网上(http://rsj.putian.gov.cn/)、莆田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方位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纠纷调解申请,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和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作用,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劳动者年底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厦门

  1月4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出《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两封倡议书,鼓励弹性休假,倡导非必要不离厦,就地过节,《通知》这样要求——

  《通知》鼓励弹性休假、就地休假。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引导错峰出行,减少“两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厦,就地过节,做到非必要不出境。

  厦门市人社局要求,各用人单位要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各用人单位应准确把握两节期间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法律标准,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

  《通知》还指出,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用人单位要加强人文关怀,为留厦过年的职工提供更为便利和周到的人文关怀服务,让员工春节期间与家人团聚不用愁,让留厦过节职工感受到企业“家”的温馨氛围。

  同时,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大劳资纠纷查处调解力度,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案件。人社部门也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窗口、信件、12333人社热线、厦门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方位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纠纷行调解申请,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和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的作用,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主动创稳,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新闻多一点

  “两节”放假与工资支付,

  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一、2021年元旦、春节假期有关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2021年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4号)规定,元旦法定节假日为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根据上述规定,2021年元旦放假3天,其中法定节假日1天(1月1日),其余2天是周休息日(1月2日、3日)。春节放假7天,其中法定节假日3天(2月12日-14日),其余4天假期(2月11日、2月15日-17日)系休息日调休。

  二、元旦、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元旦、春节法定节假日(1月1日,2月12日-14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本人要求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元旦、春节法定节假日之外假期工作的(1月2日-3日,2月11日、2月15日-17日),应当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来源:新福建综合福建日报记者魏桂莲、王敏霞;莆田市人社局网站、厦门市人社局网站、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