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刘龙 通讯员 陈词)伙同他人在诏安县梅岭镇建地下室生产假烟,被查后逃匿17年。近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郑某华批准逮捕。

  云霄男子郑某华,平日里游手好闲,想通过做假烟生意赚钱,便与朋友合谋起做假烟的勾当。2002年底,郑某华与朋友把制假窝点的地址选在了诏安县梅岭镇,并偷偷建造了地下室。2002年12月30日至2003年4月17日期间,郑某华伙同他人在该制假窝点组装烟机,购入原材料,开始进行加工与销售假烟。在生产假烟期间,郑某华还负责起在深夜里为运载假烟车辆“扫路”的工作。

  2003年4月,该制假窝点被警方查获,涉案金额达1100万元以上。参与制假的同案人都相继落网,并被判处刑罚。郑某华当时恰好不在现场,便成了“漏网之鱼”,从此他便过上了四处躲藏的生活,疯狂逃匿17年。今年8月14日,郑某华终于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