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厦门8月18日电(记者杨伏山)福建省第一家破产法庭——厦门破产法庭,18日在厦门市中级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将助力厦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胡昌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共同为厦门破产法庭揭牌。
破产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办理破产”是城市营商环境评估的12项指标之一。近年来,厦门法院以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破产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推动强化破产审判专业建设,构建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创新提升破产审判能力。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厦门法院共依法受理各类破产案件838件,审结637件,化解债务194.3亿元(人民币,下同),盘活各类企业财产51.8亿元。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的企业救治功能,先后审结厦工股份、盛洲粮油、泰成汽车等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典型意义的破产重整案件,化解债务120余亿元,维护新增职工就业机会2500余个。
该院还着力推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建立闽省第一个市级破产管理人队伍,推动成立全省首家破产管理人协会,指导编制发布全国首份《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建立闽省首个管理人行业自律机制,举办四届“东南破产法论坛”。
厦门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上交流,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取作为全国破产审判工作经验报告的两家法院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