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福建、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今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 》,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2020年6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

  其中,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共计440元,汽车驾驶证科目一40元;科目二260元;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11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30元。每次预约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预约考试不合格需要补考的不收费,第二次预约考试按表列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补考费,第三次及以上预约考试的,按表列收费标准的30%收取补考费。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考生在考试中途被判定不合格的,应允许其按考试项目顺序继续试考完剩余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5月31日之前已报名参加汽车驾驶许可考试的考生含已报名但未参加考试,以及报名参加补考的考生,其考试收费按照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