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爱心,播撒光明
黄太敬,是连江县下宫乡可门村的村民,今年71岁,失明了8年,在家里什么农活都做不了,只能靠老伴照顾。去年,与他帮困结对子的连江下宫边防派出所的官兵听说了“光明行动”,特意带他去检查,确诊是白内障。
去年,他在福州东南眼科医院接受了免费手术,使左眼恢复视力。虽然左眼能看清,可是他还是得拿着拐杖,所以今年,他再次参加“光明行动”,想让自己彻底扔掉拐杖!“今年比去年,年轻了五岁!”连江县残联理事长傅丽华差点没认出黄大敬来,因为一只眼睛的复明,让他整个人“鲜活”过来,复明改变了他的生活。
盲人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如果一个正常人失去光明一小时,内心就感到恐慌,那么盲人每天生活在黑暗中,除了生活上不能自理,要在黑暗中摸索,依赖家人的供养和社会的照顾,内心也承受着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孤独和煎熬。
我国约有500万盲人,占全世界盲人的18%,平均每年新增约45万人失明,几乎每一分钟就有一人失明。在我国盲的主要原因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白内障,占46.1%。
白内障是一种常见眼病,是引起失明的主要眼病,老年人群中发病率明显增高,60-69岁人群白内障发病率约为25.79%,70-79岁约为59.95%,80岁以上约为83.02%。白内障如长期不治疗,会引发青光眼、葡萄膜炎及其它眼病,严重者将失明复明时机,导致永久失明。
白内障主要是由于紫外线过强或长期户外活动引起的,福建的沿海地区气温较高、大海反射紫外线的强度也较高,因此常务农的村民、渔民更易患病,发病率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福建省现有视力残疾人35.6万人,占残疾人口总数16.1%,其中积存的白内障患者达到26.7万人,他们大部分生活在农村,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正常的手术费,而使眼睛失明陷入黑暗之中,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倍受黑暗和贫困的煎熬,患者一旦失明,不仅自己生活不能自理,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负担,许多盲人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他们急待救治,他们渴望光明,他们需要帮助。而白内障患者中的大多数是可避免盲,即通过手术治疗,大多数患者是可以治愈能重见光明的。
福建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2007年起把每年为1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的“光明行动”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光明行动”的延伸和补充,福建省红十字会联合福州东南眼科医院、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推出“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 凝聚社会人道爱心力量,深入开展医疗救助公益防盲工作,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开展眼健康科普教育,是在新时期建立中国特色的公益防盲模式的有益探索。
中国的眼科防盲公益事业需要更广泛的社会参与
慈善公益事业作为古老而又新兴的事业,虽然在中国还处于初级阶段,但在整个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得到极大发展,成为缓和贫富差距、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公益事业的资助对象也产生了不同的分工,在扶贫、科普、公共事业、教育、疾病防治等各个领域有了不同的基金,在政府的领导下一同构筑起道道爱的城墙。
慈善公益事业任重而道远,需要更多的爱心企业和百姓参予进来,给需要帮助的人最实质的力量。
为探索中国特色的公益防盲模式,建立公益防盲的长效机制,凝聚更多社会人道爱心力量,更深入地开展医疗救助公益防盲工作,2009年4月30日,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倡导发起成立了“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基金”,并向福建省红十字会首期捐赠现金100万元人民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光明天使基金”,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开展眼健康科普教育。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基金
根据《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基金是为了救助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和开展眼健康科普教育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是福建省红十字会推行的“红十字健康天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福建省红十字会博爱工程基金”账户。“光明天使基金”遵循“体现雪中送炭,尊重捐赠意愿,坚持量入为出,实行定额救助”的基本原则。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是由“红十字光明天使基金”资助的防盲治盲公益行动,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传递爱心,播撒光明”为使命,凝聚社会各界爱心人道力量,为福建省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切实为贫困患者解除眼疾痛苦;同时开展眼健康科普教育,宣传普及眼病防治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眼健康水平。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的由福建省红十字会主办,福州东南眼科医院和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协办。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的救助对象:
凡福建省内家庭经济贫困的、经筛查确诊患有白内障的,且具备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均可申请救助。包括以下七类贫困患者:1、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人员的“三无”患者;2、革命“五老”人员中的患者;3、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五保”对象);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5、本人残疾并患多种疾病生活困难的患者或家庭成员中有两名以上残疾人的患者;6、烈属;7、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英模人物及其直系亲属中的患者。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的申请救助流程:
由救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当地县级红十字会申请填报《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基金行动救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逐级审核确认后即可安排医疗救助,在指定时间到定点医院接受复明手术。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的救助标准:
除捐赠人定向捐助对象外,评审确定的救助对象,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同时不超过救助对象个人实际负担的医药费金额。已参加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的患者,应按规定先获得政策性报销补偿后,再按个人实际负担的医药费自付金额给予救助。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的定点医院: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定点医院为福州东南眼科医院。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的口号是“传递爱心,播撒光明”。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爱心大使: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主持人李珊珊。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联系办法:
福建省红十字会赈灾救护部电话:0591-87763352,网站:www.fjredcross.org.cn;、福州东南眼科医院电话:0591-83800248,网站:www.ChinaSee.com.cn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基金的捐赠渠道:
1、银行捐赠:
账户名:福建省红十字会博爱工程基金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市鼓屏支行
账 号:811100486508094001
2、邮政汇款捐赠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福建省红十字会收
说明:请在银行汇款票据或邮政汇款单“附言”或“用途”栏中注明“光明天使基金”。
福建省红十字光明天使基金的捐赠回报:
“光明天使基金”接受的所有捐款(物),均由福建省红十字会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者可据此享受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0号)中“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优惠政策。
福建省红十字会按《福建省红十字人道救助事业表彰暂行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做出重要贡献的捐赠人给予宣传报道和授予荣誉。
您的爱心和善举不仅为人称道,受人敬仰,在百姓心中树起心碑,而且将得到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并获得福建省红十字人道荣誉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