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的概念来自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其中的“社区”并不是一个严格界定的地理概念,既可以指一个省、一个市或一个县,也可以指城市或乡村居民的聚居区域。凡是资产规模较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都可称为社区银行。

有的在界定社区银行时偏重在社区一词上做文章,进而把业务活动范围局限于某一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划入“社区银行”范畴,这是不妥当的。因为社区银行包含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小型,二是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虽是商业银行,但已绝对算不 上“小型”。

  • 业务特点
  • (1)为社区居民提供诸多个人金融服务,如办理借记卡、信用卡、个人贷款、代扣代缴、电子银行业务等,也可为小微企业主办理部分业务
  • (2)服务时间上采取10:00-20:00的错时经营
  • (3)销售专为社区居民设计的专属理财产品。
  • (4)优先提供缴费、理财、发卡、金融咨询等与社区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便民服务
  • (5)部分社区银行可办理缴费、代购火车票、飞机票、电影票、物流配送等“跨界”业务

2013年银监会下发《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设立提出具体标准,此前未按规定建设的社区银行或将转为自助银行,或终止营业。

  • 要求
  • (1)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实行持牌经营
  • (2)强调社区银行分“有人”和“无人”两种模式,其中“有人”网点必须持牌,“无人”则必须自助
  • (3)社区支行、小微支行不能随意命名
  • (4)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应按许可的经营范围展业,不得将业务外包
  • (5)社区支行、小微支行一般不办理人工现金业务,社区支行不办理对公业务;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应转为自助银行或终止营业。
  • 作用
  • 这意味着“自助+咨询”的社区银行模式将会被叫停,“金融便利店”、“小区金融服务店”等部分银行提出的社区银行发展方向或许也将有所改变。但业内人士表示,社区银行仍代表银行业未来战略转型的方向。致力服务于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的社区银行仍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途径。

尽管多家银行在社区银行建设方面发力凶猛,但要通过社区金融拓展零售新增业务仍不容易。一方面,大部分优质零售客户与既有业务银行的关系维护已经很稳固,另一方面,随着银行互联网化的深入发展,产品销售渠道多而广,社区物理网点效用并不能产生颠覆性影响。

不过现阶段银行还未把社区银行的盈利放在首位,更多的是通过社区银行更好地拉近和客户之间的距离,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附加值服务,有的银行甚至推出了非金融增值服务以拓展零售客户。

  • (1)完善银行体系结构的必要措施
  • 银行体系要讲求结构的合理性,不但要“多样化”,而且大、中、小比例要得当。目前,我国现行银行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便是小型商业银行,其比重太低,同时大银行的比重又太高。故而社区银行的建立有利于完善我国的银行体系结构
  • (2)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
  • 发展“社区银行”,有助于减少县域中的信贷资金外流;有助于引导、“规范”民间借贷,促进其向正规金融转化:有助于促进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实业领域,减缓“房贷”的增速。而这些都将有力地促进金融宏观调控的改善。
  • (3)缓解“微小企业”信贷难的治本措施
  • 小型银行不但在规模上与“微小企业”匹配,而且较为熟悉“微小企业",有能力突破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瓶颈,从而能以“微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良好地控制信贷风险、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