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三明8月11日讯(通讯员 蔡若琪“肖法官,李某主动来找我协商还款问题了,想不到‘家访’效果这么好,太感谢你们了!”8月10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吴某向将乐法院执行局来电表示感谢。

     2018年9月,李某从吴某处购买一批货物架,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货款2.06万元。但是,过了约定时间,李某仍未偿还货款,吴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李某诉至将乐法院。

     双方在诉讼阶段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先支付吴某欠款1.06万元,余款1万元于6个月内还清。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欠款,并多次躲避吴某电话,吴某即向将乐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肖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登门“家访”,从李某亲朋好友那里寻找突破口,得知李某特别孝顺老母亲。得知这一重要信息后,肖法官耐心地向李某做思想工作,讲明若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你不想让你的老母亲担心吧,毕竟老人家81岁高龄了,这么大年纪了 ......”肖法官动之以情地说道。李某听后,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联系吴某协商还款事宜,表示将立即偿还欠款1.06万元,剩下余款于2个月内还清。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