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派
(约占五成)
@sch9651: 还不知道人大代表违法犯罪需要人大投票表决同意才能伏法。
@諳享天下: 程序合法就可以罔顾事实,这样的代表血管里肯定没有流着道德的血液。
@richardchencyd: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人大竟然有这么大的权力干涉司法,还怎么响应依法治国?
@asiaclub: 部分人大代表有没有法律意识啊?酒驾用不用刑拘啥时候需要在你们人大会上讨论了,还有8名人大代表反对,你们这是在反对法律。你们一小撮人的民主咋就那么厉害呢?
@kitty格格0905: 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呵呵,真是奇闻一桩。
科普派
(约占三成)
@朝花勿忘夕拾: 人大代表有人身特别保护权 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可这种权利应该正确应用在为人民办事上 不应该以此作为逃脱法律制裁的尚方宝剑。
@沙砾于飞: 建设法治社会,首先得遵守既定的游戏规则。既然人大代表有合法的豁免权,那媒体也应该尊重这种权利,而不应煽动民粹情绪,以实质正义否定程序正义。
@璐易韦: 呵呵,赞同一些人的看法,这里都是外行看热闹的多。其实这个事先不必讨论人大的对错,毕竟人家是依法投票得出的结果。但说公安部门的办案方法确实有待探讨,这是一个并不需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案件,公安提请刑事拘留滥权不敢说,至少是有浪费司法资源的嫌疑。
调侃派
(约占两成)
@南海一派: 民主来的实在太突然了。
@仲宙-欧阳德炅: 从此,谁再说中国没有民主,我就更谁急!
@袁裕来律师: 如此人大代表岂不是能凌驾法律之上了?因此,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只规定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期间不准逮捕。
@鲁振旺: 一个人犯了罪,触犯了十几亿人共同的规则,结果一个地方小团体就把十几亿人的规则否定了,那么这个地方小团体的行为真有效?
@八品法曹: 民主与法治的冲突。怪谁呢?谁叫我们对人大代表几乎无限授权呢?
@许振义: 刚才说到福建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案例,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可逮捕。这个制度设计是有道理的。人大代表是监督政府的,如果政府一不高兴了,不经许可要抓就抓,谁还敢监督政府啊?
@谢佑平: 法律规定:拘捕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须经人大常委会或大会主要团同意。
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的权利
票数未过半
此次投票不通过,并非因反对刑拘票数过多,而是因弃权票过多。按规定,人大常委会表决议案应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在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表决《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实到会17名,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1票,弃权8票。因票数未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该议案未获通过。
保障人大工作正常运行
保护的必须是合法权益
人大代表审查重点不应是罪与非罪、此罪还是彼罪,而应该围绕司法机关是否存在干扰人大代表正常行使职权、是否存在打击报复、是否妨碍人大会议的正常运行和是否符合程序等情形展开。周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贻顺还专门在会议上强调,要保护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违法行为。不恰当使用“否决权”,可能会包庇犯罪。
针对媒体的监督,周宁县人大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刻反思。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详细]
周宁县委宣传部: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将主动对接联系上海松江警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程序,及时召开常委会议进行审议。在警方处理结果出来后,将根据事实情况,并依照法律途径对张裕明的代表资格作出处置。[详细]
人大代表违法(醉驾)已是丑闻,再加上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刑拘请求“不予许可”,致警方正常执法失据,这样的法律漏洞不独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反思,立法同样应做修正。否则,将会有更多无视法律的人会想尽办法去捞取一张人大代表的“保护伞”,为自己将来免遭逮捕和追诉做好准备。立法修正的方向,当然不是要取消人大代表的履职特权,而是要通过完善程序,确保人大代表的履职特权能真正保护代表在履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详细]
代表法第32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受理有关机关依照本条规定提请许可的申请,应当审查是否存在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进行法律追究,或者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他执行职务行为打击报复的情形,并据此作出决定。”一言概之:如果刑事追究和他们履行代表职责有关,则不应许可,反之则应许可。[详细]
2012年8月29日,温州市人大代表、宣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叶际宣被指控涉嫌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警方拟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拘留措施。温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经过投票表决未获通过。据知情人士透露,45名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到会。在表决器上按下“赞成”键的有21人。2票反对。多达22人弃权。赞成票最终没有过半。2012年8月温州市公安局建议广西玉林市公安局再次提请批准刑拘叶际宣。当年9月,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投票表决,予以许可。
被六盘水警方提出抓捕申请的是娄底市下辖涟源市人大代表王腾云和娄底市人大代表王乐贤父子,王腾云的另一个身份是湖南涟源腾云煤炭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该公司在贵州六盘水多个煤矿的转让被当地警方以“合同诈骗”立案,六盘水警方多次向湖南娄底市、涟源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上述二人的逮捕申请,但均被否决。2013年4月19日,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不审议贵州六盘水警方申请刑拘王腾云的申请。
2011年,郑州警方对焦作市山阳区人大代表、河南三星水泥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玉成涉嫌诈骗一案立案调查。因王玉成的人大代表身份,警方拟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拘留措施,遭遇山阳区人大常委会拒绝。
2013年12月,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人大代表王永安涉嫌合同诈骗犯罪,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多次报请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文水县人大常委会予以拒绝,而且要求公安机关汇报案情。文水县人大常委会回应称,人大是权力机关,对所属代表的涉案问题,要求办案机关汇报案情,这是理所当然,“公安部门应该对人大有起码的尊重”。但是,青岛警方认为,文水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异地公安部门汇报案情,会损害公安机关的独立办案权,且会泄露案情。
不少网友不曾知晓人大代表享有“不受逮捕权”,更不用说理解人大代表为何应拥有如此权利,这是争论的焦点之一。它也反映普法上的不足。
舆情被引爆更在于,周宁县人大常委行使这一权利时的不合情不合理,这才是引发热议的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是常识,可是人大常委的这一决议,却活生生上演了一幕“刑不上大夫”的丑剧。“不受逮捕权”本是保障代表们大胆监督政府,而免于被打击报复的可能,这是法律的进步;可经此一滥用,就成了开法律发展的倒车,动摇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共识。危害之大,可以想见。
搜寻网络,发现此事并非孤例,同类事件时有发生。如此频现代表们滥用“否决权”,姑且不论在进行投票表决的过程中他们是否秉持公心,单就其权力使用的边界而言,代表们似乎都不甚清晰:这一权利是要保护的是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违法行为。
在给民众普法的同时,是否也应该给人大代表普普法?
26日上午早上六点左右,一位摩的司机在厦门同安高速出口后安小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弃婴,已经死亡。婴儿被红色毛巾包裹放置在纸箱里,看外貌很可能是女婴。孩子,愿天堂里没有抛弃!
网友:宝贝,走好。[详细]
25日上午8时许发生一起燃气爆炸事故,位于厦门思明区美湖路29号的味味川菜馆美湖路一家川菜馆厨房发生爆炸,目前已致4死多伤,一人在中山医院不治身亡。爆炸引起背面仓库起火,参与救援的消防人员说仓库主要存放五粮液、纸皮和广告册子等易燃物品。伤者的救治在进一步进行中。
网友唏嘘:只是可怜了孩纸。 [详细]
就是任性,林志颖林志玲“成兄妹“!日前,在福州工作的林先生喜得一对龙凤胎,回莆田老家医院办理出生证明时,林先生在姓名栏上郑重地填下“林志颖”,“林志玲”,兄妹俩自此有了“明星名儿”。 林先生说,希望孩子能像那二人一样,做人生赢家。
网友笑:再生一个林志炫啊![详细]
23日早上7点,一男子被发现躺在集大航海学院一栋教学楼的二楼平台上,已无生命体征。经辨认,死者是集美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2012级研究生金某某。从死者同学了解到,金某几乎每天都会在海达楼前的操场锻炼,身体很强壮。"他性格比较内向,我们平时接触不多,其他的我也不太了解。"事发后,集美警方介入调查,目前已排除他杀可能。
网友:珍爱生命。[详细]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近日下发通知禁止学生叫外卖,禁止打包食堂饭菜进宿舍,禁止在校内各食堂的一切现金交易,原因是这些行为使校内白色垃圾增多…副院长回应称"自己的消费还要增加环境压力,说明没有社会责任感"。对此许多学生表示很费解:为什么连自带打包盒到食堂打饭都不行?
网友:以禁代管治标不治本。
20日,岛内一家无证制作食用冰窝点被端,该窝点位于蔡塘社的一个偏僻处,相当隐蔽。在作坊内,执法人员发现了一台制冰机以及大量的制冰模具,多袋工业盐。紧挨制冰机边上的居然是厕所,制冰模具和机器脏乱不堪。 “黑冰”被送到湖里区海天路的斯利美直营店,店员称冰是总店统一送的。
网友直呼:黑心商家没良心![详细]
网曝集美勋联鸿驾校女学员自杀未遂,自称险被教练强奸,不堪骚扰至今未拿到驾照。女学员小何学车期间遭柯姓男教练多次骚扰,练车时教练柯某会拍她大腿或捏她脸,一起吃饭时还对她欲行不轨,扯衣服、解她裤子纽扣……所幸被及时送医。教练柯某已被行政拘留5天。
网友:流氓教练哪家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