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媒体报道了一则

  福州仓山区金祥路友兰苑小区沿街商铺

  附近天降菜刀的新闻

  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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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昨天下午

  菜刀的主人找到了

  !!!

  菜刀主人:后悔自己的粗心大意

  昨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获悉此事后,立即指令金山派出所展开走访调查。金山派出所综合中队中队长林斌告诉海都君,接到消息后,民警即刻带领社区干部、物业工作人员对友兰苑小区重点楼层进行走访、调查,找到了坠楼菜刀的当事人黄女士,并将黄女士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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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女士说,当时她正在家中阳台处理杂物,使用菜刀后,随手将菜刀倚靠在阳台栏杆处,忘记收回,等想起时菜刀已不见踪影,没想到坠落到楼下,险些酿成大祸。黄女士表示,她十分后悔自己的粗心大意,往后一定增强安全意识。

  林斌告诉海都君,念及黄女士是无心之失,认错态度诚恳,且没有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失,因此对黄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诫黄女士要提高安全意识。

  《民法典》规定禁止高空抛物

  友兰苑小区物业处林主任表示,近日将在小区进行走访,展开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排查,并进行高空坠物安全教育宣传。

  针对此次高空坠物事件,林斌提醒广大市民,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林斌表示,高空抛物不只是违反公共道德、公序良俗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若高空抛物、坠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由造成损害的直接行为人承担相关责任。市民应及时查看自家物品是否有易坠危险,并告知老人小孩不要向外抛弃物品,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林斌提醒,若身边发生高空抛物、坠物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可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