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3月20日讯(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郭睿、通讯员王寿山)举报反映涉黄涉非问题和线索的有功人员,最高可获60万元奖励。我市“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近日发布,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奖励范围涵盖网上网下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出版行业秩序的各类涉黄涉非问题。并详细规定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标准的9种情况,根据涉案详情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如对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对举报非法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每条生产线最高可奖励20万元;对举报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会公德的网络信息和网络应用的,最高可奖励5万元。

  据悉,受理举报程序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举报人可向市、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区有关执法部门,通过书面、来访、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或者其他形式,举报我市范围内涉黄涉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按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市民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12345进行举报。奖励办法全文可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查询。

  来源:厦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