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一整年,春节马上来啦!“打工人”们都迫不及待了吧?

  1月初,厦门市多个部门发出了“留厦过年”的倡议。已经有许多“打工人”打算响应倡议留厦过年。那么,今年春节怎么放假?如果加班了,加班工资怎么算呢?可以错峰休假吗?万一被欠薪该如何合法维权?对“打工人”们最关心的这些问题,权威答案来了!

  首先

  2021年“春节”怎么放假?

  一起来了解一下

  假期有关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

  ●2021年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4号)规定: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点击可放大查看放假安排

  也就是说

  根据上述规定

  2021年

  ●春节放假7天,其中法定节假日3天(2月12--14日),其余4天假期(2月11日、2月15--17日)系休息日调休。

  如果春节假期需要加班怎么办?

  先看看

  春节假期加班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春节法定节假日(2月12-14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者本人要求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春节法定节假日之外假期工作的(2月11日、2月15-17日),

  应当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

  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

  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

  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者本人要求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 

  如果我加班,能拿多少加班工资?

  计算方法已经帮大家整理好了

  假期加班工资计算办法

  以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为例,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资计算如下:

  
       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300%支付工资报酬,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资为:

  1800÷21.75×300%=248.3元

  ❷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200%支付工资报酬,一天的最低加班工资为:

  1800÷21.75×200%=165.5元

  注:以上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最低加班工资。《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实际加班工资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假期需要错峰休假,该如何安排?

  假期错峰休假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春节法定节假日(2月12-14日)工作的,

  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者本人要求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春节法定节假日之外假期工作的(2月11日、2月15-17日),

  应当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

  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报酬。

  人在职场

  万一被欠薪怎么办?

  别急!

  维权渠道

  已经帮大家整理好啦

  01

  政策咨询、维权

  劳动者可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咨询、维权。

  02

  投诉举报

  ❶窗口登记

  劳动者可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所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窗口登记欠薪信息,在建工程项目劳动者因工程款纠纷引发被欠薪的,可向市建设、市政园林、交通运输等部门投诉举报。

  ❷网上投诉

  如不方便到投诉窗口面对面举报投诉的,可通过市人社局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登记投诉。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ggfwwt-person/person/zxtsjb/toJianChaHtml。

  03

  调解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资支付”相关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有权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04

  法律援助

  劳动者如对“欠薪”相关法律不了解或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拨打市司法局的咨询联系电话12348

  05

  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

  及投诉咨询电话

  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办公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楼东侧

  ●咨询电话:12333-7-1或5110656

  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思明区故宫路102号

  ●咨询电话:12333-7-2或5862900

  湖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9楼

  ●咨询电话:12333-7-3或5636959

  集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1楼T104(集美新城政务中心旁)

  ●咨询电话:12333-7-4 或6612333

  海沧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

  ●咨询电话:12333-7-5或6052951

  同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同安区环城西路99号

  ●咨询电话:12333-7-6或7316110

  翔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翔安投资大厦7楼)

  ●咨询电话:12333-7-7或788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