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来,湖里区旅发办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对辖区旅行社在服务质量、指定购物、实际行程与约定不符等方面进行梳理、排查,指导整改提升,并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进行立案处罚,现对7家问题单位予以公开曝光,督促各旅行社提升服务质量,围绕通报相关问题加强自查并整改。
7家问题单位
单位名称1:厦门凡越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涉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处理措施:责令停业整顿15天;罚款4万元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单位名称2:厦门万鲤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涉嫌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处理措施:责令停业整顿45天
法律依据: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
单位名称3:厦门玩闽风旅行社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涉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处理措施: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罚款12万元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单位名称4:厦门鹭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涉嫌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处理措施:罚款2.5万元
法律依据: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单位名称5:闽遇旅行社(厦门)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委派的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涉嫌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年内累计受到旅游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三次以上
处理措施: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法律依据: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
单位名称6:厦门霖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涉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处理措施:责令停业整顿15天;罚款4万元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单位名称7:厦门易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涉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处理措施:已立案督促整改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来源:湖里区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