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月20日讯 (记者王金植 文/图)1月1日,泉州市首部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对渣土车上路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18日,一部渣土车因为“滴洒漏”被罚款1000元,这是《条例》实施后,城管部门对渣土车“滴洒漏”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昨日,南安市城市管理局英都中队联合仑苍中队开展“滴洒漏”专项整治,在英都阀门基地周边设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

  “滴洒漏”被罚1000元

  18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城管部门在张坂镇海仑路珠山路段,查处一部“滴洒漏”的渣土车(车牌号为闽C89926),城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规定,运输渣土、砂石、土方、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发生遗撒的,运输者应当及时清除。

  “这是《条例》实施后,城管部门对渣土车‘滴洒漏’行为进行的首起处罚。”市渣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渣土车“滴洒漏”不仅会影响路面卫生,还带来安全隐患,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未遮盖或半遮盖,也要给予查处。

  电子抓拍违法渣土车

  目前,在全市188家渣土车运输源头单位中,安装称重设备的有123家,安装电子抓拍系统的有182家。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利用这些电子抓拍系统抓拍渣土车违法行为。

  “我们抓住渣土运输装载源头这一关键,前移关口防控。”该负责人介绍说,矿山、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在建工地等渣土运输装载源头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业主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车辆视频抓拍系统,接入全市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平台,建立并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非法改装、“两非”渣土车入场作业、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各地渣土办还将矿山、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在建工地等渣土装载源头单位周边道路列为重点整治区域,每月牵头组织不少于2次的联合统一行动,严查超速、超载超限、闯红灯、非法改装、“两非”渣土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