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19时21分许,在沈海高速A道(泉州往厦门方向)2294km+300m路段,一辆黑色小型轿车从第一车道变更至第二车道的过程中,与在第二车道内行驶的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发生刮碰。发生刮擦后,黑色小型轿车直接停在第一车道内,轻型箱式货车向前开了十几米后,也停在了第一车道,两车驾驶员下车站在第一车道内交涉。
19时24分,另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再次撞上停在第一车道内的黑色小型轿车尾部以及站在车尾部的小车驾驶人王某,造成王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就在今年的6月12日,同样发生了一起因车辆轻微刮擦人员未及时撤离而导致的二次事故,造成2人死亡。
6月12日8时36分许,在沈海高速A道(泉州往厦门方向)2296km+300处(厦门同安路段),一辆闽C牌照的小型轿车在从左向右变更车道的过程中,与后方在第三车道行驶的一辆粤A牌照的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两车停在第三车道内,双方驾驶员下车停留于高速公路上交涉,随后拨打报警电话。接警员提醒驾驶员停留在高速公路上十分危险,要求双方驾驶员立即把车开到就近的厦门收费站,将有民警到场处理。
挂完电话后,闽C牌小型轿车驾驶员胡某于8时48分12秒驾车离开现场,而粤A牌轻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江某仍站在货车前检查车况。
8时48分32秒(20秒后),后方另一辆闽D牌的轻型厢式货车撞上在第三车道内的粤A牌轻型仓栅式货车及站在车头的江某,而后车辆失控与在第四车道内行驶的皖S牌照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刮擦,造成闽D牌轻型厢式货车乘客李某当场死亡、粤A牌轻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员江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闽D牌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陈某受伤和三车不同程度损坏及路产损坏的交通事故。
一个个血淋淋的例子警示着我们,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猛于虎,二次事故往往容易被忽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故障或者轻微的交通事故后,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第一,发生事故或故障后,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
第二,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
第三,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下车,转移到右侧护栏外安全地带;
第四,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或者12122报警电话报警。
请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十二字警句。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