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家长注意注意

  请注意!

  鲤城区属小学、幼儿园今秋招生方案已出台!

  关系到你家小孩读哪个学校!

  今天下午,鲤城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2021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21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区属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

  据介绍,今年鲤城区公办小学共计划招生120个班,其中老城区招生学校有9所,计划招收51个班;新城区招生学校有18所,计划招收69个班。民办小学4所,计划招生950人。公办幼儿园12所,计划招生45个班。值得一提的是,泉州市第一幼儿园珑璟湾园区今年秋季首次招生。

  01

  鲤城区各幼儿园、小学招生计划数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老城区各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数:

  新区各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数: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数和范围:

  根据时间安排,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需在7月7日—8日向相关小学提出申请入学登记。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申请登记入学。居住在老城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立成小学、东门实验小学、新村小学、新隅小学、昇文小学、鲤城实小笋浯校区申请登记,居住在新城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鲤城三实小总校区除外)申请登记。

  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适龄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的实际容量,由学校组织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的办法,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鲤城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鲤城区就读机会。

  02

  鲤城区各幼儿园、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1、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

  2、鲤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03

  今年鲤城区招生八大变化

  幼儿园招生4个变化

  1。发挥省级名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泉州市第一幼儿园珑璟湾园区今年秋季开始招生,拟招生2个小班;

  2。泉州市第一幼儿园新增1个班、鲤城区第二幼儿园新增1个班;

  3。进一步明确细化优先招收对象的具体条件要求。鲤城区属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具体条件:①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③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

  4。对明年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调整作出预告。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鲤城区公办幼儿园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小学招生4个变化

  1。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新增2个班,鲤城区第六实验小学新增1个班;

  2。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民办)今秋招生仅面向鲤城区;

  3。进一步明确细化优先招收对象的具体条件要求。鲤城区属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③自2021年秋季起,区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4。对明年区属公办小学招生政策调整作出预告。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鲤城区实验小学、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区)等5所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五区人员”(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到公办小学入学时,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04

  鲤城区各幼儿园、小学招生时间表

  幼儿园: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6日:各公办性质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

  7月11日-13日:各公办性质幼儿园汇总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并向区教育局报送审核结果。

  8月1日前:各公办性质幼儿园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如需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等办法录取的按文件中招生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

  6月20日各集体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但应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片区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备案。

  小学:

  6月20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一)公办小学招生:

  7月5日—6日:各小学接受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各小学接受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报名登记;各相关小学接受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7日—8日:各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7日—16日:各小学汇总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和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登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各相关小学汇总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7月9日—16日:各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各小学公布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各相关小学公布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8月5日前: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接收户籍在本区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公办学校在接收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的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

  (二)民办小学招生

  7月5日—7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登陆 “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http://110.88.161.6:8081)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所属服务区公办小学报名。

  7月8日—15日:鲤城区教育局审核报名信息,审核照顾对象资格并公示名单

  7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分批次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前对参加电脑派位学生数据及派位程序进行审核、鉴定后封存,电脑派位后及时公布派位录取名单

  7月21日—22日:现场注册

  7月24日—25日:招生计划数未招满的民办小学可以补录,补录取对象现场注册,各民办小学将补录取对象注册情况汇总送鲤城区教育局审核。

  8月1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包括有录取资格但未按时办理注册的),由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与没有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招生的同等对待)。

  (来源:鲤城微事、鲤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