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奖励的通告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非法出入境将带来巨大的疫情传播风险隐患。为全力做好漳州市疫情防控,进一步织密“外防输入”防线,坚决打击整治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境外输入疫情风险。经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举报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人员予以重奖。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非法出入境人员;“三非”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电话110或直接向属地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举报,并提供被举报人员的具体情况(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及具体的违法行为),若有相关证明材料应一并提供。

  三、奖励方式

  1。对群众检举、揭发或提供线索的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查获1名近期非法出入境人员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查获“三非”外国人视情予以奖励;对群众检举、揭发或提供线索查获组织、运送人员非法出入境团伙组织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对举报者视情给予奖励人民币1至5万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2。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3。对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或非法雇佣外国人的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公安机关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组织、协助、容留非法出入境人员,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立案开展侦查,并深挖幕后组织者、运送者。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漳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漳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吴倩来源:漳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