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近日,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就方某某、王某某等四人分别涉嫌交通肇事罪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检察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县政协委员及县新阶联理事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情况、需要听证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规定,而后各犯罪嫌疑人及侦查人员等相关参与人员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经充分讨论后认为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及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常态化推进检察听证,全面、准确、如实记录各方意见,为依法依规处理案件提供重要参考。同时,通过深入释法说理,有效提高当事人和社会大众对司法决定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绍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