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所有的ETC卡用户均可自行获取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昨日,厦门税务部门对此进行了说明。

  据介绍,本次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两种: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税务人员表示,ETC预付费用户,可自行选择在充值后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用户,可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用户,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用户,将同ETC后付费客户一样,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税务部门为平台开具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提供了信息查验功能。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链接

  如何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

  (一)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二)绑定ETC卡。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绑定。

  (三)发票开具。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