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第四届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于2010年9月5日正式启动。大赛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等单位共同主办。本届大赛将在中国福建、上海、香港、澳门、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印尼以及北美进行海选,不让世界任何地域的闽南语歌曲爱好者错失机遇。获得前三甲的幸运儿将赴澳门参加本次大赛的总决赛,决出2010闽南语世界歌王。

现有报名选手

黄少峰   福建晋江

黄少峰   福建晋江

张婧君   福建漳州

张婧君   福建漳州

张喆   湖南

张喆   湖南

杨 杨   福建漳州

杨 杨   福建漳州

彤 彤   福建漳州

彤 彤   福建漳州

王少伟   福建漳州

王少伟   福建漳州

张振林   福建泉州

张振林   福建泉州

郑森辉   福建漳州

郑森辉   福建漳州

周徐生   浙江宁波

周徐生   浙江宁波

张佳乐   福建泉州

张佳乐   福建泉州

黄龙腾   福建安溪

黄龙腾   福建安溪

柯清凉   福建厦门

柯清凉   福建厦门

康 薇   福建宁德

康 薇   福建宁德

陈拉斯   福建泉州

陈拉斯   福建泉州

小in   福建福州

小in   福建福州

张晓军   福建莆田

张晓军   福建莆田

李莫林   江西抚州

李莫林   江西抚州

张惠兰   福建福州

张惠兰   福建福州

黄雅桢   福建福州

黄雅桢   福建福州

邱翰勇   福建漳州

邱翰勇   福建漳州

刘美君   福建泉州

刘美君   福建泉州

江荣武   福建厦门

江荣武   福建厦门

何鸿鹏   福建泉州

何鸿鹏   福建泉州

黄灿煌   福建南安

黄灿煌   福建南安

林喜生   福建漳州

林喜生   福建漳州

苏全明   福建南安

苏全明   福建南安

张 明   江苏苏州

张 明   江苏苏州

陈志贤   福建龙海

陈志贤   福建龙海

李丽玲   福建厦门

李丽玲   福建厦门

胡志坤   福建漳州

胡志坤   福建漳州

张培灿   福建泉州

张培灿   福建泉州

流行王子福   福建龙岩

流行王子福   福建龙岩

庄铭志   福建泉州

庄铭志   福建泉州

邱芳芳   福建闽清

邱芳芳   福建闽清

黄玉兴   福建漳州

黄玉兴   福建漳州

黄丽双   福建泉州

黄丽双   福建泉州

潘珠琴   福建泉州

潘珠琴   福建泉州

林荣昌   福建晋江

林荣昌   福建晋江

汪蕊丹   福建漳浦

汪蕊丹   福建漳浦

许毅伟   福建漳州

许毅伟   福建漳州

黄伟俊   福建漳州

黄伟俊   福建漳州

林晓智   福建泉州

林晓智   福建泉州

李雪琼   福建泉州

李雪琼   福建泉州

陈心引   福建长乐

陈心引   福建长乐

参赛报名表

编 号: 赛 区:
姓 名: 性 别:男: 女: 
籍 贯: 民 族:
学 历: 年 龄:
照片上传: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护照):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
艺术特长:
电子邮件: MSN:
原创参选曲目: 非原创参赛曲目:
艺 术 经 历 :
相关比赛经历:

备注:

1、 以上内容必须详细填写,如报名人无身份证件须填写监护人有效证件(监护人身份号码)

2、 确保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3、 如无艺术特长或经历的可填无,不可不填。

4、 本次活动将进行电视直播和部分网络播出以及网上投票评比活动,填写本表格即为允许使用个人影像于电视播出及网络播出和评比。

本人签名:

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参选规则

1. 参选者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示同意并完全理解关于“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主办方选拔活动的一切规则,并同意此规则。

2. 参赛者明白及同意“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主办方有权随时:

A. 要求参选者出示身份证明;

B. 依据相关规则废除参选者之参选资格;

C. 修改各阶段比赛方案;

D. 修改各阶段比赛的日期;

3. 有经纪约之参赛者,必须另行检附经纪公司签署之同意书,若有隐瞒之情事,造成日后违约等相关问题,皆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若造成主办单位损失,主办单位将保留法律追溯权。

4. 参选者同意其报名时提交之相关资料及文件由“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主办方保存,并用于任何与“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相关宣传及推广,并授予“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主办方使用上述数据的权利,参赛者同意不索回所提交之资料与文件。

5. 参赛者同意在“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复赛之后,不得在比赛期间参加其它同类性质的选秀活动。

6. 参赛者同意在其报名表内填写的任何数据及提交之全部数据与文件均为“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主办方所保存及可用于:

A. 全球范围的有关但不限于与比赛相关的宣传、推广及申请赞助的活动。

B. 全球范围的制作电视、影像、音像等相关作品。

C. 全球范围的播放电视节目、推广发行该节目。

7. 参选者同意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在上述情况派发于新闻界,其它传媒、广告商、比赛评判团及公众人士。

8. 参赛者在参赛期间必须只接受由主办方安排的新闻界或其它传媒采访,不能私自接受新闻界其它媒体采访,除主办方同意或要求外,所有参选者必须对比赛过程及相关内容严格保密,不能向新闻界、其它传媒、公众或亲友透露。

9. 参选者同意后,若“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主办方发现参选者提供之资料有不正确及不真实嫌疑时,则“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主办方有权要求参选者作出修正,并有权要求其对新闻界、其它传媒、广告商、比赛评判团及公众人士作出解释说明,“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主办方保留对参选者实施任何制裁的权利。

10.参选者同意不得于比赛过程中随意退出,或作出任何影响比赛的行为举动。

11.参选者同意协办媒体录制播出或直播选手海选、晋级赛、PK赛、 造星培训阶段的实况。

12.参选者在参赛过程中拍摄的所有影像数据的版权归“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主办方所有。

13.本活动解释权归“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主办方所有,本人同意并完全理解“全球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要求规程,并愿意遵守所有与之相关的规则,承担因违反规则所产生的后果,并且比赛期间有任何意外均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参赛条款,现在签署主办方提供的《同意书》。

签署如下:

身份证号码(ID):

参选者签名:

2010年

☆报名时,请务必请带上身份证和网络报名验证码。

参选者如未满18周岁,则必须由家长并已完全明白并理解其内容及含义后

签署如下: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参赛条例,并已全明白并理解其内容及含义。

本人为参选者之母亲/父亲/监护人,本人确认参选者填报的各项数据均属真 实准确,现同意签署主办方提供《同意书》。

身份证号码: 参选者家长/监护人签署:

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