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翼杯”南平市首届青少年网络文化节总决赛 :
二、活动时间:
1、定于2012年8月26日(星期日)晚18:30进行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总决赛;
2、书画类半决赛、决赛于26日上午9:00在南平市文体路41号青少年宫六楼举行(参赛选手工具自备),并直接评出所有奖项;
3、所有参赛选手(含书画类获得前十名的选手)和工作人员于17:30前到位。
三、活动地点:南平广播电视台一楼演播大厅(南平市玉屏小区武夷花园)。
四、比赛顺序: 总决赛按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依次进行
五、评委人数:共由9个评委组成,以各类型专业评委老师为主组成。
六、计分和投票: 总分构成:①网络投票占20%;②手机投票占40%;③评委评分占40%。
总计得分=网络投票得分+手机投票得分+评委综合评分;
其中:网络投票得分=作品得票数÷最高得票数×20%
手机投票得分=作品得票数÷最高得票数×40%
总决赛的网络投票、手机投票计分以8月24日晚24:00截止的票数为准。
七、评分方式:
  实行评委现场亮分的形式,对于前3个节目的打分,待第3个节目结束后再开始统一对前3个节目进行打分,之后从第4个节目开始,评委则逐一进行打分,随后主持人现场公布评委的分数以及每位参赛选手的网络和手机投票的得分数,汇总公布总分。
八、评分标准:
1、声乐类:
①作品具有完整性。(10分);
②内容健康,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南平青少年风采。(10分);
③声音自然、圆润、优美、流畅,咬字吐字清晰,与伴奏配合熟练(20分);
④理解歌曲内容,表现力强,具有较强的演唱技巧;(40分);
⑤表情自然大方,富有感染力。(20分)
2、器乐类:
①作品完成完整。(10分)
②参赛乐曲健康向上,艺术性强。(10分)
③作品难易度。(20分)
④基本功及技巧。(30分)
⑤艺术表现力。(30分)
3、舞蹈类:
①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20分);
②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南平青少年风采。(20分);
③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20分)
④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基本功、表现力和技巧性强。(40分)
九、有关要求:
  1、各参赛选手食宿、比赛服装、化妆、交通等费用均需自理;
2、各参赛选手的伴奏音乐、舞台道具、小型乐器等均需自备;
3、各参赛选手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的视为自动弃权;
4、各参赛选手要遵守参赛规则不得刷票,一经证实则取消参赛资格;
5、各参赛选手如需调整参赛作品名称和更换伴奏曲目的于8月23日下午6:00前(用mp3形式)上传至南平团市委邮箱(nptsw@163.com),以便于统一制作(逾期则视为与半决赛参赛作品等同),联系人:卢国威,电话:15859942922,18950616323。
九、进入全市总决赛的参赛选手名单(书画类以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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