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精准高效衔接省上政策,主动跟进省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与原采购价相比,核酸检测试剂中选品种降幅75.67%、抗体检测试剂中选品种降幅43.57%;为此,及时调整我市新冠病毒检测临时项目价格,从5月20日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由200元/人次降为130元/人次,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收费标准由80元/人次降为50元/人次。收费标准包含相关耗材、诊断试剂、提取试剂等费用。进一步有效降低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同时,规范核酸检测项目的收费行为。要求公立医院按规定检测时收取项目费用,要按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行为。为继续巩固疫情防控向好形式发展提供价格保障措施,促进医疗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