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市、县(区)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社保扶贫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应参保贫困人员总数60425人,已参保60425人,参保率达100%;应代缴贫困人员35536人,已代缴35536人,政府代缴保费697.16万元,代缴率达100%。应核定贫困人员待遇20095人,已核定20095人,核定率达100%,按照省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较好地完成应参保尽参保、应代缴尽代缴、应发放尽发放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每周由市级汇总全市台账情况,并整理下发未代缴人员和未核定人员名单,以便各县(市、区)实时掌握社保扶贫进展情况,对社保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二是实行周通报机制。为督促各县(市、区)及时完成任务,市级每周五通过全市人社局长工作群通报社保扶贫进度,在全市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格局;对于进度缓慢地区,由分管领导进行电话督促。

  三是完善跨地协调机制。针对部分贫困人员在异地参保需要各县(市、区)发函至参保地进行确认并代缴,由市里统一帮助与其他地市进行沟通联系,先行帮助添加身份并完成代缴,确保及时完成应代缴尽代缴任务。

  四是做好一对一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员,主动上门为贫困人员开展城乡居保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对身份证、银行卡缺失的贫困人员,联合派出所、经办银行提供上门“一站式”服务,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