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交警总队获悉,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营造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行车环境,日前,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全省高速公路“滴洒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

  该方案明确了将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部门,加强重要节点管控共同开展“滴洒漏”专项整治工作,对收费站入口、服务区、主线等重要环节实施管控。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部门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对于明显违规装载,易发生滴洒漏、货物散落的车辆要及时采取限入措施。联合交通综合执法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视情在货车流量较大的服务区设立联合执勤点。会同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联勤联动,采取路面巡查和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加大对“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联合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深入运输企业,从源头上宣传货运车辆散落物对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危害,要求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巡查发现存在“滴洒漏”问题的运输企业,要通过上门走访、发函通报、约谈等方式,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整改,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随着全省高速公路里程不断提高,车流量日益增大,路面散落物警情也大幅增加。2019年,全省共接报涉及高速公路散落物警情2千余起。全省高速交警部门将进一步聚焦公安交警主责主业,通过深入开展高速公路“滴洒漏”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高速公路散落物排查处置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有效减少因散落物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贡献高速交警力量。(记者 陈楠 通讯员 刘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