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三明5月13日讯(本网记者 刘惠萍 通讯员 蔡若琪)“谢谢罗法官!这么热的天气还特意跑一趟,能顺利解决这个纠纷,多亏了你们,真心感谢!”5月12日,将乐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官在现场了解情况。蔡若琪 摄法官在现场了解情况。蔡若琪 摄

 

     该案中,李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签订了《钢构棚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后又签订了《钢构棚改造工程增加雨披补充协议》,工程款共220600元。李某认为两项工程如期完工,该公司于2020年初迁入使用,但该公司只支付了30000元,余款190600元未付。而某科技公司则表示,工程的扫尾工程未完成,且在疫情防控期间,经营受阻,企业现金流有限,无法支付全部工程款。双方僵持不下,遂李某将该公司诉至将乐法院。

     将乐法院罗法官接到该案后,迅速了解事情原委,决定走访该企业,优先调解。罗法官将双方邀至该工程施工现场,对被告公司耐心释法明理,讲明不履行付款义务带来的危害,同时向原告李某说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的困难,希望双方相互理解。最终在罗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李某完成余下工程项目;被告公司先支付工程款120000元,余款分期支付。

     疫情防控以来,将乐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善用庭前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疫情期间纠纷,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疫情期间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