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8月25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黄颖鹏)办理多张银行卡替他人收款、取款,雇主包吃包住,自己一天还能挣上500元。这样的“好事”,四川人冯某一干就是2个多月,其间共取款1200余万元。近日,他在泉州一家银行取款50万元时,被丰泽公安分局民警逮了个正着。昨日,丰泽警方通报称,经过缜密调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揭开其替诈骗分子取款洗钱的伪装。

  今年七八月份,我市部分银行网点经常有一名神秘富豪出入,他提前一天与市区银行网点预约后取款,多的一次取款100万元、50万元,少的话一次也有二三十万元。该男子取款的银行网点分散,款项一般也是提前一天进入他的银行账户。更奇怪的是,该男子行踪飘浮不定,有时当天取完款后就离开泉州赶往厦门。

  “这跟正常做生意、家庭用钱的取款方式极不相符,疑点重重。”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办民警介绍说,他们介入调查后初步判断,该男子取款的钱很可能来源于诈骗。

  8月12日13时许,该男子到丰泽区津淮街一银行网取款50万元,早已掌握行踪的民警,在银行网点将这名“神秘富豪”抓获。接下来的调查,则验证了民警的最初判断。

  原来,34岁的冯某是四川人,他早年在泉州打工,回到老家后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2019年下半年,冯某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借给他人,这些银行卡被用于帮助诈骗团伙转账,涉及外省警方侦办的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上线说,不管有没有取款,每天给我500元的工资。不仅如此,住酒店、吃饭、搭飞机的钱全部报销。”今年7月份起,在高薪的诱惑下,冯某开始替诈骗分子收款、取款。

  据悉,诈骗分子提早一天将钱打到冯某名下的银行卡,冯某预约好银行后,搭乘飞机来到泉州,晚上住酒店,第二天再赶到银行网点取出现金。而后,他再赶到厦门或者留在泉州,与收款人交接。因为每次收款人不同,赶到某交接地点时,冯某通过事先约定好的“暗号”与收款人核对身份。“暗号”对上后,冯某就将钱款交给对方。

  据介绍,7月份至8月12日被抓时,冯某已经取款数十次,总取款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这一过程中,他获得3万多元的报酬。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冯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警方提醒,市民要提高警惕,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更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帮助犯罪分子取现洗钱,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相关新闻

  组团替他人取款 5名嫌疑人落网

  本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黄颖鹏)昨日,丰泽公安分局还发布了另一起替犯罪分子取款的案件。这起案件中,民警抓获5人。

  8月17日,丰泽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群河南沁阳籍的男子,连续多天在泉州各银行网点领取大量现金,可能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该局刑侦大队联合泉秀派出所展开侦查,在辖区沉洲花园、天怡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郜某、赵某、谭某、王某、苗某,现场缴获10多张银行卡和47.4万元现金。

  经审讯,这5人是经另一河南人(尚未到案)组织到泉州,帮助一赌博团伙到各个银行网点取款,而后驱车将现金送往赌博团伙处并从中获取报酬。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