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颜丽月 吴静婷 林乙奇)路遇醉汉骂街,误以为在骂自己,一言不合就动手殴打对方。

  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3个月。

  2020年1月4日1时30分许,被害人王某和朋友张某酒后一起到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某小区超市购物,因女店员以要关门为由拒绝王某等人入内,王某便骂起女店员。

  碰巧,被告人黄某驾车经过,见王某边走边回头,口中骂骂咧咧,就以为王某是在骂自己。顿时,黄某怒从中来,一把抽出车上的甩棍,走下车,跟王某、张某二人理论起来。

  结果,双方越说越激动,黄某怒不可遏,手持甩棍对王某和张某进行追打,致王某、张某受伤。

  经鉴定:王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张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发后黄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积极赔偿王某、张某,取得谅解。

  来源:台海网